有关委托书合同四篇
被委托人如果没有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无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委托书在处理事务上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怎么写委托书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书合同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同编号:
签定时间:
合同有效期:
委托方(甲方):
居间方(乙方):
居间方(以下简称乙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的委托,就XXXX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委托事项:
2. 居间报酬:
1. 乙方居间工作成功的标志为xxxx;乙方在居间工作成功后取得居间报酬。
2. 双方同意乙方的居间报酬为该同业存款总额的x%,甲方需在乙方居间工作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居间报酬的支付。
3. 甲方需将乙方的居间报酬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帐号,并提供支付成功的凭证作为完成支付的证明。
4. 本居间合同签定,甲方需将等同于乙方居间报酬总额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后),连同本合同一份,押至双方指定之律师事务所。乙方居间工作成功并甲方完成乙方居间报酬支付后,甲方取回该承兑汇票,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取走该承兑汇票。
3. 保密条款:
1. 如果没有双方明确表述的书面许可,双方及其任何附属机构都不应在任何情况下要求或接受任何来自对方已提供的资源的业务,也不应在任何情况下接近、联系、要求或操作与上述资源的交易。 双方应确保有关对方的业务和其附属机构信息的完全的机密性,除非在对书面许可同意和承认的情况下才可透露与合作方有关的信息。
2. 双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欺骗对方或尝试欺骗对方或意欲加入此交易的相关方面,并应尽全力保证原始的交易代码、数据和私人信息不受改变。
3. 双方都不应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任何一方提供的联系人的信息,并且不应直接或间接地与对方提供的联系人进行议价、协商或交易。
4. 违约责任:
1. 一旦签约的任何一方发生了欺骗的行为和事件,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欺骗的一方有法律义务承担与交易中应提供的最大服务相当价值的金钱赔偿,还应加上包括赔偿所需的法律费用等在内的各种费用。
2. 甲方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的贷款关系,和乙方无关。
3. 双方进一步赞同与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有关的或导致的任何矛盾、纠纷、争吵或违约行为,如不能在双方内部解决的话,应根据法规交由仲裁和决断。任何由仲裁者所作的决定或判断都应是最终的和由法院强制执行的。
5.其他: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由指定律师行保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委托方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居间方: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委托人(被代理人):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位于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室的房产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1.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号,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2.上述所售房产的基本情况为:
房型_________、结构_________、楼层_________、附属设施__________。
3.该房产拟售价格为¥_________(大写)。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应按照《____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规则(试行)》的要求提供服务、促成交易。
三、在房屋的交易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房款交割、房屋管理权交接等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四、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后,甲方应一次性付给乙方成交金额的_________%(超过_______万的部分以_______%累计,低于_________元的按_________元收取)作为代理佣金。
五、甲方保证不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联系,包括互留联系电话、地址等,否则视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佣金的行为。若私下成交,造成甲方利益受损或发生其他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乙方有权提出两倍于代理佣金的赔偿。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权属清晰,无财务纠纷,如甲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并给予补偿。
七、委托有效期为____________。
八、若在委托期内甲方已通过其它渠道售出该房产,则本委托合同自行终止。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xx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十一、本合同从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_______
(盖章)
住址(单位):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人寿保险公司营业部营销部
为了方便客户,长期向客户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保险合同及交费条款规定。乙方委托
二、甲方在
三、甲方同意
四、甲方对转账付出的款项持疑、异时,应向乙方查询处理。
五、首期保险费甲方应在与乙方业务员签订本合同当日存入账户中。若因账户中存款余额不足而使保险合同不能成立,由此引起的责任概由甲方承担,且本合同同一个月以后自动解除。
六、续期转账时间以甲、乙双方在首期交费时所约定的交费时间为准,乙方认真受理,如收费有误,在下次收费中调整。
七、若因申请变更下表中事项,应填写变更申请书,经公司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并从即日起执行。
八、本合同只适用于个人交费,自甲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甲方签字人必须是存款账户户名人,户名人必须是投保人,一个账户可支付多个被保险人的多项费用。甲方所开存款账户必须是密码账户。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
注:请您仔细阅读本合同书背面的“补充说明”后再交费。
甲方(投保人)姓名
甲方(投保人)身份证号
转账时间
月日的每对应日
甲方人民币储蓄账号
甲方人民币开户行
乙方
______人寿保险公司营业部营销部
乙方人民币开户行
乙方人民币账号
查询部门
______人寿保险公司营业部营销部
合计保费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查询电话
保单号码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业务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
业务员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所属_______区_____部_____组
联系电话(寻呼)___________
补充说明
一、若投保人系首期交费,则本合同所列的合计保费为预收首期保险费,并不表明本公司已同意承保。本公司同意承保以正式签发保险单为准。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需体检或加费而未完成相应义务时,本公司有权不予承保。
二、若投保人系首期交费,自银行实际扣款之日起,本公司
(1)本公司签发主险保单之日。
(2)自银行实际扣款之日起第三十日。
(3)本公司拒绝投保人的投保申请,且投保人签收退还的保险费时止。在本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不负其他保险责任。若投保人所填写的'投保单有重大不实告知,本公司不承担本保险责任。受益人为投保单中列明的受益人。
除外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
(2)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
(3)战争、军事行动;
(4)被保险人发生在境外的行为;
(5)被保险人参加各类体育竞赛活动;
(6)被保险人酗酒、斗殴行为;
(7)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或无执照驾驶。
三、若本公司接受投保申请,公司将开具正式保险费收据;若投保申请不被接受或在冷静期内投保要求撤消保单,本公司将预收首期保险费无息返还投保人。
四、投保人自交费起一个月内未收到正式保险费收据、有关投保人事宜的通知或保险单,应及时与本公司联系。甲方若在续期交费日前,未向乙方提出解约申请,则视为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当期保险费。
五、本补充说明为《委托
为维护您的权益不受损害,并避免在投保后发生任何纠纷,本公司本着最大诚信的原则,明确告知上述事项。请您亲笔签字以示确实认知上述事项(由业务员或其他人代签均属无效),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
本公司业务咨询电话: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 日期:
甲方:租赁公司(地址: 电报:
(租)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报:
电话: )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文号 )和乙方的 《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 ),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
┌─────────────────────────┬──┬──┬──┐
│ 品名 │规格│数量│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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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 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 (大写: )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 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 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 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 帐号: )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2%,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2.5%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
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 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 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担保单位:(章)
代表: 代表: 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帐号
合同管理机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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